<dfn id="n9ifj"></dfn>

    <dfn id="n9ifj"></dfn>
    <object id="n9ifj"></object>
    <object id="n9ifj"></object>
    1.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
      關注微信
     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
      全國服務熱線15301332225
      公司新聞
      海南設立典當行新辦
      發布時間: 2023-05-31 18:00 更新時間: 2024-12-03 10:00

      海南典當行設立所需要條件以及辦理流程全解析

      隨著現代經濟的不斷發展,逐漸成為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我國民間資本蓬勃發展且資金充足,解決了部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。相比于其他

      構,典當行的準入門檻較低且收益穩定,近些年以來吸引了民間資本的大量涌入。另外,典當行業具有的融資性、商業性、小額性、短期性、便捷性、

      特征,彌補了其它融資方式存在的審批嚴格、手續冗長、費時費力的不足,可以在較短時間內為急需資金的企業提供融資服務,從而幫助這些企業搶先

      即逝的商機。

      自從2018年開始,國家對于典當行的監管愈加嚴格,典當行目前只有一部分地方分時放開注冊,但是放開的時間是不固定的,根據市場的保有量飽滿則

      前典當行設立資源主要在海南、江西、湖南等地區,因為典當行帶有融資的商業性質,所以一直是受到監管部門嚴格監管注冊的公司類型。海南由自貿

      自由貿易港后,無數惠企政策吸引了全國各地企業家前往海南注冊公司。以下整理了海南典當行設立條件及提交資料,希望有所幫助。

      海南典當行設立,不同于一般類型的公司注冊,也不同于一般投資金融類型公司注冊轉讓。因其公司的特殊性,所以要求需要公司是法人股且法人股公

      空客公司,需要是近三內盈利的公司。

      海南典當行設立的基本條件

      1、有符合法律、法規規定的章程;

      2、有符合《典當管理辦法》規定的低限額的注冊資本:注冊資金實繳(典當300萬起、房地產抵押典當500萬起財產權利質押1000萬起)

      3、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辦理業務必需的設施: 臨街商鋪,承租期三年起。

      4、有熟悉典當業務的經營管理人員及鑒定評估人員;

      5、有兩個以上法人股東,且法人股相對控股;

      法人股東要求

      1、成立滿三年,連續盈利,平均每年利潤100萬

      2、總資產2000萬左右;

      3、權益性投資余額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%,凈資產不低于資產總額的50%,其中房地產開發、擔保、投資類企業需凈資產不低于資產總額的80%。

      海南典當行設立企業需提供的資料清單

      1、設立典當有限公司申請報告(應當載明擬設立典當行的名稱、住所、注冊資本、股東及出資額、經營范圍等內容)

      2、出資協議

      3、股東出資承諾書

      4、驗資證明

      5、個人股東、擬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員資料

      6、法人股東近一年財務審計報告、繳納流轉稅和所得稅記錄憑證

      7、法人股東出資能力證明

      8、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



      ?

      ?

      海南典當行設立流程

      1、確定總量:商務部依據“統籌規劃,合理布局”的原則,根據各地相應經濟指標等確定調控總量和材料上報時間。

      2、接收材料:申請人根據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的要求,向擬設典當行所在地設區的市(地)級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。收到設立典當行或者典當行申

      分支機構的申請后,設區的市(地)級商務主管部門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初審,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審核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。

      3、商務部審查:商務部組織成立典當行聯合審批工作小組對上報材料進行復核。

      4、辦理批件:根據典當行聯合審批工作小組會議紀要,對于符合要求的設立申請,商務部向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下發批復,并頒發《典當經營許可證》

      人持批復和典當經營許可證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。不予核準的,通知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,并說明理由。

      5、企業持商務部批準文件和《典當經營許可證》,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初審后,向市(地)級公安機關申領《特種行業許可證》,持上述批

      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。

      以上內容由晉商傳承根據經驗撰寫想,詳情請點擊主頁咨詢


      聯系方式

      • 電  話:13120481700
      • 法人:孔伶俊
      • 手  機:15301332225
      • 微  信:15301332225